产品定义:
原产于或出口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的家用软垫座椅,
无论是可变换的(包括倾斜、旋转和其他运动特征)还是固定的座椅,
无论是否用皮革(全部或部分)、织物(包括皮革替代品)或两者对座椅软垫进行包裹,
包括但不限于沙发、椅子、情侣座椅、沙发床、日间床、蒲团、脚凳、凳子和家庭影院座椅(HTS-home theatre seating)等座椅。
不包括:
A: 固定(即非运动)座椅仅使用织物(而非皮革)进行软垫,即使织物是皮革替代品(如皮革或皮革外观的聚氨酯或乙烯基)
B: 为餐厅最终使用而制造的餐桌椅或长椅(带或不带扶手),通常与餐桌配套
C: 座椅高度大于24英寸的软垫凳子(通常称为“酒吧凳”或“柜台凳”),有或无靠背,和/或可折叠
D: 户外座椅(如天井或秋千椅)
E: 豆袋座椅和
F: 可折叠或可堆叠座椅
为了更明确,产品定义包括:
A: 带倾斜、旋转、摇摆、零重力、滑动、可调节头枕、按摩功能或类似功能的软垫运动座椅
B: 座椅框架由金属、木材或两者构成
C: 作为分段项目或分段项目的一部分生产的座椅
D: 带或不带扶手的座椅,无论是否为分段项目的一部分,以及
E: 搁脚板和脚凳(有或无储存空间)
2021 9月2日,加拿大国际贸易法庭将以下产品排除在其调查结果之外:
1.专用斜倚按摩椅,不用于一般座椅用途,配有软垫座椅、头枕、靠背和脚凳,并内置电动机械部件,通过计算机控制进行操作,为单人提供全身按摩,包括头部和/或颈部、肩部、背部、臀部、手臂和腿部和/或脚部
2.包含电动运动机构和电动定位控制装置的医用升降椅,其设计用于小心地提升、降低和倾斜(通过升高或降低座椅底座和靠背)乘员,或者通过调节头枕、脚踏板和座椅中的一个或多个来调节乘员的座椅位置;设计、制造和测试符合或超过适用于加拿大卫生部医疗器械法规(SOR/98-282)的要求,并符合以下或同等标准和测试方法:
EN12182、ANSI/AAMI/ISO10993、ANSI/AAMI/ES60601-1、CAL117、BSEN1021、ISO8191、ANSI/AAMI/ES60601-1-2、ISO14971
3.高度可调节的符合人体工程学的游戏椅,用于办公桌,主要用于玩视频游戏,用皮革或皮革替代品装饰,配有扶手、头枕、腰部支撑枕、五星旋转底座和轮子或脚轮
标的货物通常按照以下关税分类编号进口:
9401.41.00.00 9401.49.00.00
9401.61.10.10 9401.61.10.90
9401.71.10.10 9401.71.10.90
请注意,这些关税分类编号可能适用于不受《特别进口措施法》(SIMA)措施约束的货物,可能因《海关关税部门合并》的修订而发生变化,或者根据未列出的关税分类编号进口标的货物。
有关主题商品的权威详细信息,请参阅产品定义。有关关税分类号的更多信息,请参阅统一的商品说明和编码系统。
应从出口商处获取有关标的货物正常价值的信息,对于出口商尚未获得其正常价值的进口标的货物,反倾销税税率等于:188%(中国),179.5%(越南)
根据加拿大国际贸易法庭(CITT)2021 9月2日的裁决,将根据《特别进口措施法》(SIMA)第15至23节确定特定软垫国内座椅出口商未来装运的标的货物的特定模型正常值,其中有足够的信息可供CBSA确定。尚未确定特定型号正常值的标的货物将根据出口价格加上在最终确定时确定的出口商加权平均倾销幅度确定。未列出的任何出口商的正常价值将根据SIMA第29节的规定,根据SIMA的第24、25或29节确定的出口价格,加上相当于该出口价格的188.0%(中国)或179.5%(越南)的金额确定。
应当指出的是,虽然这一方法将用于评估进口时的反倾销税金额,但在提出重新终止请求或指定官员认为适当的情况下,此类货物的正常价值和出口价格随后可由指定官员重新确定。这种重新确定可能导致所评估的反倾销税金额发生追溯性变化。
CBSA reference number(s)
UDS 2020 IN
CITT reference number(s)
PI-2020-007
加拿大CBSA原文链接:https://www.cbsa-asfc.gc.ca/sima-lmsi/mif-mev/uds-eng.html